组织部(人才工作办公室、党校)工作职责
组织部(人才工作办公室、党校)是学校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统筹学校党建工作,主要工作职能是: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,干部队伍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和人才等工作,与党校合署办公。日常工作主要是:
1.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。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、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,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,提出具体措施、实施办法等,并按照学校党委要求贯彻执行。
2.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。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工作;规范组织生活、民主生活会制度;组织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、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等工作;指导各二级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推动完善二级党委议事规则;做好贵州省综合党务管理系统维护、党内统计等工作;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、支部书记岗位量化考核,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表彰工作;推进党建特色品牌创建与培育。
3.认真贯彻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按照学校党委统筹安排做好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,配合上级做好各类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,抓好年轻优秀干部、专业技术干部的教育培养工作,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。
4.加强干部监督管理。抓好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,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、查核,兼职和因私出国(境)审批等监管工作。
5.积极发挥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,协助校党委督促完善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措施,努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,按照省委、市委人才办要求,组织好申报、评定和推荐等工作。
6.在党委统筹安排下,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。
7.加强党校建设。协助党委做好学校干部、党员、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8.按照学校党委要求抓好党建成效考核工作,配合做好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。
9. 配合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依法依规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组织部(人才工作办公室、党校)各科室职责
党委组织部下设组织科、干部科、人才科、党校办公室4个科室,各科室职责分工如下。
(一)组织科
1.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抓好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,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;
2.按照发展党员“十六字方针”,加强党员发展工作;
3.加强对党员、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训、管理工作;
4.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、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,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 “创先争优”,做好党内表彰工作;
5.负责学校党内统计、上报工作,完成全校党员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;
6.负责党费收缴、管理及使用工作;
7.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、相关政审工作;
8.做好党建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干部科
1.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;
2.抓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;
3.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的各工作程序、环节的具体实施;
4.做好年轻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;
5.负责干部派出参加培训、挂职工作;
6.督促处级干部开展民主生活会;
7.协助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、归档工作;
8.负责干部相关材料起草、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;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人才科
1.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,宣传、落实好党的人才工作政策,协助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;
2.抓好省管专家、市管专家、拔尖人才的推荐和服务工作;
3.负责人才工作相关材料的起草、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;
4.做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;
5.做好组织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;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党校办公室
1.根据党委和党校校长的要求,建立和完善党校的各项管理制度;起草党校培训工作的规划和工作计划;
2.负责党校培训教学计划的制定、组织与实施,学员的管理、考核及优秀学员的评选表彰工作;
3.负责党校教师的聘请及日常管理;
4.开展党校工作调研,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校工作经验,努力提高党校工作水平;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